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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项目(TCZX-202304FJ-010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6:43: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城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项目(TCZX-202304FJ-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304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通城县承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沙堆镇原大柱粮站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584.8㎡,总建筑面积6710.7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2222.63㎡,仓容规模1.0万吨原粮,1000吨成品粮,稻谷烘干300吨/天,大米加工100吨/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5mx24m 综合业务用房建筑面积996.9m;新建1栋15mx48m低温成品库建筑面积723.6㎡;新建两栋21mx48m散粮平房仓建筑面积1016.4 ㎡;新建1 栋18mx21m机械器材库建筑面积662.07㎡;新建1栋21mx54m大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75.6㎡;新建1栋21mx42m烘干车间建筑面积917.84㎡;新建1栋 7mx27.6m 配电房及消防泵房建筑面积201.91㎡;新建1栋消防水罐500mз;新建混凝土道路5580㎡,地面硬化2300㎡,绿地面积1821㎡,挡土墙长度316米,围墙长度564米等。配套场地、道路、围墙、绿化、安防及信息化系统,汽车衡,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总图工程等配套设施。
其他:施工费用报价:以项目财政评审总价为基数,采用折后取费率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折后取费率以不高于 98 %作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行填报投标下浮比例;注:折后取费率=1-下浮费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通城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14
合同估算价:36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2)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城
市建设投
资开发有
限责任公
代理机构:
通城县承
屹工程咨
询有限公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解放
东路68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锡山
路27号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400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15671800678
电话:
18934689199/071543391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14409029@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4月0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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