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3〕198号、长发改审批〔2023〕2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高家堰镇。
1.3建设规模: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2个乡镇12个村,总体建设规模新建2.2万亩、改造提升0.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生态防护、田间道路、科技推广等。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监测及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区域 |
建设规模 |
最高限价 |
01 |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 |
龙舟坪镇胡家棚村、三渔冲村、合子坳村、王子石村、黄家坪村、厚丰溪村 |
新建1.366万亩 |
初步设计批复监理费金额*100%(含平行检测及工程复核) |
02 |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 |
高家堰镇彭家河村、佑溪村、流溪村、向日岭村、木桥溪村、魏家洲村 |
新建0.834万亩、改造提升0.4万亩 |
初步设计批复监理费金额*100%(含平行检测及工程复核) |
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为该项目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增加90日历天(协助前期施工准备和后期项目备案、审计等),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在各类施工合同约定保修期限的基础上再增加1年。其它实施内容的监理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因工程延期造成的监理期延期,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农田整治工程质量验收相关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同各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6.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手册(2014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3项。
4.拟派本项目专职监理人员(项目总监除外)不少于7名,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监理员不少于5名(所监理的项目中每一个施工标段至少1名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2023年11月至12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招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投标人仅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九、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及《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9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杜茹娴
异议联系电话:13477169524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
联系人:覃卫林
联系电话:13872464748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联系人:杜茹娴
联系电话:13477169524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7-5323336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