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智美长阳——城市大脑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3]15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长阳城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智美长阳——城市大脑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智美长阳——城市大脑项目(EPC)。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全域社会治理系统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全域智能化的新型基础设施、全域治理的数智中枢、全域智能化运营中心和N个智慧应用四部分组成,健全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县域小脑示范标杆。其中:
(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雪亮智能化升级、数据引擎基础设施、城市感知传感器及泛感知设备、全域物联网感知体系;
(2)全域治理的数智中枢包括数据引擎平台、地理场景数据采集、算法仓库及算力租用建设;
(3)全域智能化运营中心包括建设城市大脑运营统管平台、大屏显示系统、发言扩声系统、多媒体交互系统;
(4)N类应用包括购买和开发重点人员管控、乡村交通、群防群治、应急消防、森林防火、数字乡村、智慧清江、智慧社区、平安校园、秸秆焚烧、内涝防汛、预防溺水、智慧园区、智慧文旅、智慧农业、移动端应用开发共计16项应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3、项目建设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城。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包括按照约定对本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深度设计即施工图设计)、软件开发、数据采集、系统对接及安全服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包括软硬件设备)、算力及网络链路租赁、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技术培训、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保修、运维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提供智美长阳-城市大脑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系统图纸设计、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交设计成果,负责建设期内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
(2)施工部分: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智美长阳-城市大脑项目基础设施施工、硬软件安装,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5、工期要求:总工期24个月,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6、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等级,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条件:
(1)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方: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城市大脑或智慧城市或智算中心等信息化项目施工业绩。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计算机和软件或者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类证书。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交易主体-长阳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联系人:胡建军
异议联系电话:13886670987
2、招标人:长阳城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人:杨双闰
联系电话:15171843011
3、代理机构: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古城路6-203号
联系人:胡建军
联系电话:13886670987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