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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山片区来凤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枢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0:55: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陵山片区来凤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枢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F-202309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陵山片区来凤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枢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监理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3]213号、来发改审批[2023]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劵资金80%,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三胡乡猴栗堡村,翔凤镇中华山村、狮栗坪村、桂花树村。
    建设规模:拟建物流产业园,同时进行道路基础设施等其他辅助设施设,分为房建工程和道路工程,本次招标拟实施的工程具体为:(一)房建工程(1)北侧(一期)总建筑面积21296.16 平方米,规划设计为员工业务用房15467.00 平方米,公交总站5459.16 平方米(其中:交通综合楼4218.09 平方米、维修洗车间1014.04平方米、设备用房227.03 平方米)、加油站370.00 平方米,配套停车场;(2)南侧(二期)总建筑面积79804.72平方米,规划设计为冷链仓库20239.72 平方米,货运仓库16926.68 平方米,物流电商33853.36 平方米,综合楼6206.79平方米,维修洗车间1014.04 平方米,设备用房1371.73 平方米,门房192.40平方米;(3)来凤火车站综合服务中心房屋工程总建筑面积841.50 平方米。(二)道路工程(1)物流园配套道路道路全长1392.332米,红线宽30米,设计为城市次干路;(2)西环路喳西泰至中华山道路工程道路总长1904.16米,路基宽15米,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陵山片区来凤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枢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25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2年。监理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并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12488.84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可由联合体任一家单位和人员担任;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f.eszggzy.cn/l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滕舜
  异议联系方式:0718-8463186
  备注:
  招标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18号档案大楼11楼1103
  招标人邮编:445700
  招标人联系人:周杰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2720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465号百佳苑B栋3单元2层203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滕舜
  代理联系电话:0718-8463186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9月06日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最低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1.2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恩施州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须作出承诺);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合约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具有以下①②业绩均可: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或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的业绩;

②提供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三项业绩。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状况表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1.7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1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中列为D级;

(11)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在鄂从事监理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恩施州开展监理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注:上述(1)~(10)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上述(11)条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相应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可由联合体任一家单位和人员担任;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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