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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城市整体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TF-202302QG-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2:53: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团风县城市整体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团风县城市整体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TF-202302QG-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F-202302QG-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城市整体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团发改审批【2022】232号、团发改审批[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团风县行政区划范围内
建设规模:1.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对城区得胜大道、团风大道、普济路、和谐路、江北公路等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截污纳管、管网疏通;2.充电桩:建设充电桩;3.新建停车场;4.新建口袋公园;5.打造示范老旧小区改造;6.城区消防栓建设;7.无障碍设施建设:得胜公园、水上公园;8.燃气改造。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优化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设计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15
合同估算价:25214.8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②施工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在2021年及以后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可自主确定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作要求,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11日至2023年02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团风县团方大道 22 号
地址:
团风县建筑大厦十三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童圆
联系人:
尹秋红
电话:
18371389843
电话:
0713-60736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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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2月10日
备注:
团风县城市整体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团风县城市整体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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