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城乡集中供暖工程一期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9-420506-04-01-945356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夷陵经发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夷陵区城乡集中供暖工程一期EPC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及规模: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及鸦鹊岭镇
3、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供热管网约23.1公里,全部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其中由东凤路至柏临河大道汇合点13.6km,柏临河大道地埋至汇合点3.6公里,柏临河大道汇合经过东方大道延伸段至高铁新城住宅小区4.1km,东方大道延伸段分支至规划三路0.4km,柏林河大道汇合点到小鸦路1.4km;配套完善附属工程。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一切事宜。
2、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4、工程概算投资额:34195.68万元。
5、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1拟派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
3.2 ①项目总监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且须承诺若投标单位中标,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上述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所有拟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监理机构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班组人员均需在投标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提供2024年3月-2024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5、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9日0点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投标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夷陵经发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59号
联 系 人:吴鹏飞
电 话:131973378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 系 人:朱巧玲
电 话:13669072181
十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话:0717-7200518
综合监管机构: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782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