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夷陵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及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通衢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通衢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小溪塔城区
建设规模:改造保障性安居小区内燃气立管189391米,包含主管130000米,支管59391米;庭院管道60789米,包含主管16028米,支管44761米 。
其他: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燃气管道部分的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部分所有设计内容)、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部分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等工作,直至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 其他:
2.3.1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②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③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3.3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者施工方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8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7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通衢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姜家湾村3组
联系人:郭燕妮
联系电话:0717-7829523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邓梦圆
联系方式:18527308008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