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8-06-15 09:5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上一篇:关于转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公管委发〔2018〕1号)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