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30日印发的《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2016〕5号)五年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积极适应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对专家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专家管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542625688@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403室(邮政编码4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评标(评审)专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一:《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